零首付用新機一口價黃金不示知克重美容院免費體驗
商家誘導消費的那些套路怎麼破
● 有消費者投訴稱,在線下店鋪或線上平臺買入手機時被商家誘導解決以租代購業務,陷入消費陷阱。投訴者中,不少是未成年人
● 六合彩固定獎金在買入或者換新黃金首飾過程時,存在誘導買入一口價黃金的場合。對一口價黃金,一些商家不僅沒有示知兌換條例,也沒有明確標誌首飾克重等
● 比年來,美容領域一直是套路消費者消費的重災區,重要包含有以免費體驗為噱頭將女性騙威力彩加碼查詢入美容院強買強賣、虛假宣傳、洗腦辦卡、費錢無功效等
追念起上年買手機的一次履歷,來自貴州貴陽的學生李欣(假名)直言便是一場惡夢。上年4月份,她去當地一手機經銷店買入一款代價為3000元的手機,伙計一通忽悠,讓她落入了以租代購的陷阱。
她通知《法治》,伙計鼓動她在某電商平臺高下單買這部手機,稱可分12期付款、享受低息優惠。她匆匆簽了買入協議,當天支付了1140元,認為今后每個月只需要支付不到200元,沒想到今后每個月都要支付490元。
后來我才知道,這手機是以租代購,那時我付的1140元,此中650元是押金,490元是租金,以后每月都要支付490元租金,滿12個月手機才歸我。這麼算下來,這手機的代價遠遠過份3000元。李欣說,在又交了5個月租金共計3590元后,她還不上錢了,被電商平臺催賬,稱要致電她通信錄里的人進行催收,這讓李欣壓力倍增。
這并非個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近期有一批消費者投訴稱,在線下店鋪或線上平臺買入手機時被商家誘導解決以租代購業務,陷入消費陷阱,此中針對上述電商平臺的相關投訴就達643件。投訴者中,不少是未成年人。
實際上,生活中雷同的消費套路還有許多,消費者一不提防就可能陷入此中,損失財產、陰礙清靜的生活。那麼,常見的消費套路有哪些?消費者又該如何預防和維權呢?近日,進行了查訪采訪。
零首付買入新手機
無力償還租金被訴
查訪發明,像李欣一樣在該電商平臺租手機的未成年人還有不少。他們中的一些人在投訴中稱,自己基本無知道什麼是以租代購,還認為是在分期付款買手機。此中,部門未成年人由于無才幹償還租金,還被該電商平臺告狀。
2024年11月21日,剛滿16周歲的李龍(假名)就被手機店伙計誘導在該電商平臺租了一部手機。剛來到廣東東莞時,李龍的手機不提防摔壞了,正好看見一手機門店上貼著零首付分期付款買手機的宣傳海報,于是就上門咨詢。
當天,李龍挑選的手機售價不到3000元。依照伙計的介紹,他認為是3000元分12個月還,于是就爽朗地簽訂了合同。殊無知,一個月要還5大樂透複式規則20元租金。反映過來后,他以為自己被騙了,于是還了一個月之后就沒有再還了。
現在,加上違約金等,他一共欠該電商平臺1057108元。
直到接收法院開庭告訴書后,李龍才明了了什麼是以租代購。
登錄該電商平臺公共號,發明一個隨心租的代價表,有的需要首付,有的則不需要首付。月租金代價在301元至515元之間,重要依據手機型號和內存而異。例如,一款官方售價2600元的某品牌手機,8+256G,手機首付金額為0元,月租500元。
之后,下載了該電商平臺手機App發明,若需申請租手機,需要進步行實名認證,并上傳手持地位證的照片。申請審核通過后,需要在24小時內進行合同簽約,合同簽約后可在門店按申請機型進行取貨;假如選擇物流發貨的話,平臺將會在兩個工作日后發貨。
為進一步了解場合,打電話咨詢了該電商平臺的客服。客服通知:產品在租賃時期只有採用權,可以選擇租12個月或者9個月,所有租期的租金全部付完后。我們將手機的所用權贈送用戶,手機便是你的了。
其間,客服多次確定是否第一次租機,稱假如是的話,需要提供姓名、住址以台灣彩券刮刮樂掃描及工作單位。客服還表示,假如沒有不亂工作,目前不予解決租賃業務,避免出現無法付租的場合。
那麼,相關電商平臺究竟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以租代購服務呢?
對此,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以為,以租代購這種模式并不違法,重要看其在操縱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比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或者違約金過高的場合。如果違約金過高,消費者與之發作糾紛后可以要求法院調換違約金數額。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俊海以為,以租代購平臺有義務精確完整地示知消費者這個商務模式的詳細信息,比如什麼是以租代購,到底是租賃還是買入,還是租賃轉成買入等。
假如遭受欺詐,未成年人、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都可以依法維護權益,要求解除合同,商家必要發還已收取的費用,并蒙受相應的補償責任。劉俊海說。
以租代購平臺將業務對準16到18周歲之間的未成年人,這不單是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衛的疑問,實際上還是未成年人權益保衛的疑問。中國政法大學散播法研究中央副主任朱巍以為,以租代購難受合面向未成年人開展業務,假如非要向未成年人開展業務,也應該得到監護人的書面批准才可以。同時,相關部分應該對以租代購平臺的租金進行審核監視,以免平臺設定的租金遠過份產品本身的價值。
銷售全程謝絕稱重
一口價黃金被質疑
本年春節返鄉前,陳明(假名)去深圳某商場一家黃金飾品店購物,伙計推薦了一款一口價黃金手鐲,代價為9672元。在買入過程中,伙計謝絕稱重。買入以后,陳明覺到手鐲的重量很輕,于是去門店申請復稱,仍被謝絕。最后他去鄰近的金店稱重后得知,這個手鐲才907克,相當于1克黃金售價1000多元。
就算有加工費,也不至于這麼高吧!陳明直言后悔。
無獨占偶,2024年1月1日,深圳市民林湘(假名)看到深圳某商場的一家門店正好搞活動,于是盤算去買一對金戒指。最后,林湘花8000多元買了一對原價為9000多元的一口價黃金戒指,回家一稱僅有10克,每克代價幾乎是市場金價的一倍多。
一開始,林湘原先想買入按克計價的足金,但在這家門店里,按克計價的黃金戒指的款型僅有四款,而剩余的都是一口價黃金戒指。按克計價的黃金戒指款型太少了,一口價黃金戒指款型新穎,不自覺被吸引過去,哪料到是這麼大的‘坑’。林湘說。
林湘回憶稱,當天該門店的伙計一直在率領她買一口價黃金,說這些一口價黃金款型新,硬度和光彩都好且不容易變形,買首飾戴起來好看最主要。目前市場金價不不亂,買按克計價的足金也不保值。假如真的想用來做投資,你去銀行買金條好了。
當林湘看中買入的那款一口價黃金戒指后,查問了克重和加工工藝,但伙計謝絕示知,表示一口價黃金是按定價出售的,買入時不可以稱重,也沒有示知採用了什麼工藝。
在伙計的言語率領下,林湘終極還是買入了這對戒指。
作為消費者,我應該有權知道產品的具體信息,包含有克重和加工工藝,但在買入的過程中,伙計對商品信息卻有所隱瞞,還把戒指的代價吊牌回收了,也沒有相關的產品格量教導證書,我覺得很不正規,但是只能自認倒霉了。林湘說。
后來我看了一些著名品牌的金店,一口價黃金都標明白克重以及具體工藝費,可以在了解詳細信息之后再買入,我覺著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林湘說。
除了林湘,還有許多消費者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反饋在買入或者換新黃金首飾過程時,存在被誘導買入一口價黃金的場合。在買入兌換一口價黃金的過程中,不僅沒有示知一口價黃金兌換條例,也沒有明確標誌首飾克重等。
在買入黃金等貴重飾品的過程中,伙計可否謝絕示知商品的詳細信息呢?
朱巍通知,消費者在買入商品時具有知情權。依照產品格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衛法,在買入貴重金屬時,克重以及質量保證書是必要要有的。假如缺少這兩樣東西,讓消費者以盲盒的方式買入商品,便是一種代表的欺詐行為。
消費者在買入貴重金屬時享有知情權,包含有了解克重、工藝、兌換條例等。假如伙計謝絕示知相關信息,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正買賣權。劉俊海叮囑道,消費者應該學會明明了白看廣告、認當真真簽合同,淡定從容存證據、依法理性去維權。
以免費體驗為噱頭
誘導客戶辦卡消費
比年來,美容領域也一直是套路消費者消費的重災區。
在某社交平臺輸入美容院騙局,馬上就能檢索到許多網友分享的被美容院套路的帖子,在帖子下方的評論區能找到許多有相同履歷的受害者,他們被騙的金額在幾百元至幾萬元不等。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輸入美容院,相關的投訴紀實多達912條,具體投訴原因包含有但不限于以免費體驗為噱頭將女性騙入美容院強買強賣、虛假宣傳、洗腦辦卡、費錢無功效等。
查訪發明,不少愛美女士是這樣落入美容院的套路的:在地鐵口、商城被推銷人員攔下來,領一張免費的體驗券或是到店領禮物,幫他們完工一個任務,青年的女孩多數出于和善伸出援手,沒想到卻落入了消費陷阱之中。
2024年12月14日,UP主給我一個鏡頭V發表了一條暗訪廣州崗頂一所美容院的視頻,紀實了進店之后服務人員是如何誘導其消費的。
一開始,UP主在街邊接收免費領禮物的禮物券后,走進了該美容院。其在路上還多次查問推銷人員是否免費,進店后服務員要求其登記姓名、電話,然后對其進行皮膚檢測,再依據皮膚狀態贈予相關產品。
當UP主進入一個房間之后,服務員說我們這邊是有消費的,隨后在他臉上涂上一種很油的精華液,表示假如幾分鐘后皮膚吸收了就證明皮膚狀態好。然后又用一個所謂的皮膚透析儀在他臉上涂了一圈,說假如皮膚變黑,就表示皮膚垃圾毒素多,要深度乾淨。涂完之后,UP主的臉變得暗黑。
一位伙計進來說道:這個透析原價898元,目前特價198元,要求其簽字下單。技師這時又拿出一個原液說:涂在臉上,幾分鐘后白色變淺就不用精華液了。其間,技師和伙計連續不斷地推銷,要求其買入產品。
隨后,他帶著被涂黑的臉直接出去,在鄰近某快餐店里用洗面奶洗掉了。
UP主表示自己之所以不買入產品,便是想知道導致臉變黑的究竟是什麼,清水是否能洗掉。后來他咨詢業內的朋友才得知,技師在其臉上涂的是竹炭類的物質,用平凡濕巾和洗面奶都可以洗掉。而許多消費者真認為變黑是臉上的毒素,于是被美容院進一步誘導消費。
對此,劉俊海以為:美容院的強買強賣等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正買賣權。
朱巍表示,美容院的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正買賣權和自由選擇權,有時甚至還可能侵犯人身自由權,由於他在你臉上涂上產品后,你要不付錢的話基本無法離開。
假如美容院未經消費者許可直接採用產品,消費者可以事后主張退費,或者主張合同無效,市場監視控制部分也應該對這種強買強賣行為進行嚴肅查處。朱巍說。
但願消費者樹立理性消費、科學消費、文明消費的理念,不要被一些美容院的辦卡優惠活動所疑惑。劉俊海叮囑,假如美容院強買強賣,可以讓法院進行確定并請求撤銷合同,把卡內的余額退還給消費者;假如存在欺詐,商家還要蒙受三倍的補償。( 韓丹東 實習生 關楚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