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4日電題:如何防范打擊騙保貪占?新版社保基金監視設法作出制定
新華視點 姜琳
為進一步加強基金監管、嚴肅打擊侵害基金的違法行為,人力資本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了新版《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視設法》,自3月18日起施行。
如何更好防范、打擊欺詐騙保、挪用貪占?新華視點采訪了權威部分和專家。
細化違法情境明確法律責任
我國原有《社會保險威力彩中獎心得基金行政監視設法》已實施20長年。據人社部介紹,考慮到原設法與現在工作需要相差較大,因此緊扣場所社保基金行政監視工作實際,以疑問為導向,重新規定了設法。
人社部數據顯示,我國養老保險已蓋住10億人以上,較10年前增長一倍多;養老、炒魷魚和工傷三項基金年度收支規模超13萬億元,較10年前增長超三倍。
基金規模快速增長,業務鏈條大幅延長,給監視工作帶來全新挑戰,出臺新設法及時且十分必須。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央主任鄭秉文說。
通過整合和細化原有制定,設大樂透號碼趨勢法明確社保包辦機構、醫院和保險公司等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個人、人社部分、勞動才幹鑒定機構等主體給社保基金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并對社保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個人欺詐騙保情境逐項進行了細化。
哪些行為屬于欺詐騙保,哪些行為屬于失職瀆職,此前一直沒有特別具體的界定,在社會保險法里只有幾句原則性描述。中心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央主任褚福靈台灣彩票投注教學以為,各種情境明確后,將更具可操縱性,提拔打擊效力,加倍扎緊制度的籠子,遏制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設法細化了違法情境、明確了法律責任,既防范打擊社保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和個人的欺詐騙保行為,又防范打擊社保包辦機構和行使審批認定職責部分實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職務犯法。人社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局局長湯曉莉說。
拓寬監視對象和范圍全環節監視防範跑冒滴漏
與老版設法比擬,這次新版設法的一大先進是拓寬了監視對象和監視范圍。從單純圍繞社保基金資金賬戶監視,擴大到把與基金安全親暱相關的全部環節都納入監視,包含有最前端的提前退休審批、工傷認定、勞動才幹鑒定等,防護更為全面。褚福靈說。
多位業內專家表示,途經長年整治,社保基金控制制度連續不斷完善,內控監管加倍嚴格,傳統的直接貪污挪用社保基金案件大幅減少。但仍有少數地域對監管珍視不夠,監管機能不強,加上社保基金控制寬松軟、信息系統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到位的場合差異水平存在,導致欺詐騙取、貪污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時有發作,包含有逝去冒領、重復領取、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等。
褚福靈表示,社保基金業務鏈長、風險點多。從政策規定、服務包辦、信息化控制一直到基金收支,每個環節都可能造成社保基金流失,必要進一步強化全過程、全方向的監視。
為及時摸排社保基金收支、控制風險,發明存在的疑問,設法制定了現場查抄、非現場查抄、第三方機構查抄、禮聘技術人員幫助開展查抄等多種手段,以加強監視的力度和有效性。
聚焦高風險業務、投訴舉報線索等,可以借助社會審計機構開展不定期查抄,快速發明疑點,最大限度防範社保基金‘跑、冒、滴、漏’。鄭秉文說。
設法在加強對社保基金查抄力度的同時,還特別強調對社保包辦機構、人社部分工作人員違背設法制定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監視處理。
此外,設法還要求社保包辦機構向本級人社部分、場所人社部分向上級人社部分及時教導貪污挪用、欺詐騙取等侵害社保基金的場合。對發明的要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追查相關責任。
一旦發明線索,就能趕快查處;一旦有違規違法行為,就得嚴格懲處。鄭秉文表示,落實好設法的這幾點,就能早預防、早發明、早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危害。
構建監視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高壓態勢
依據設法制定,各級人社部分應當台彩app加強社保基金行政監視隊伍建設,保證工作所需經費,保障監視工作獨立性,確保監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落空。
設法明確了人社部分內部相關機構的協同義務及與公安、司法行政、財政等外部分的協同配合要求,同時勉勵支援社會各方面介入監視、形成合力,共同維護社保基金安全。
案件往往發作在下層地域,而這些場所受編輯所限,人員缺乏,監視氣力不足,有的場所甚至沒有建置社保基金的監視機構,有的場所建置了社保監視委員會,但監視功效也不夢想。褚福靈說。
專家普遍以為,設法的出臺有利于理順社保基金行政監視工作體制,推動監視規范化,對侵害社保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形成高壓態勢。
目前社保已改由稅務部分征收,這就更需要跨部分的合作,在‘收’方面應繳盡繳、應收盡收,在‘支’方面嚴格把控、加強查抄。鄭秉文說,現在我國養老保險統籌層次還對照多,社保基金採用發放重要在場所,要加大力度防范場所不作為、亂作為。
褚福靈以為,目前設法只是部分規章,法律效力還不夠,還應該有更高層次刮刮樂技巧的立法,比如出臺社保基金監管規則等。
湯曉莉介紹,下一步,人社部在傳授各地抓好設法落實、強化監視查處的同時,還將開展全險種社保基金專項查抄,發明一起、查處一起;連續推進建章立制,研究出臺社保基金監視相關制定,連續不斷完善社保基金監視制度體系。